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5〕3号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号)规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