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分配
如何正确财税处理?
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我们以案例来说明:
梅松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0万元,本年税后净利润1900万元,公司的董事会决定按8%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最后,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账务上如何处理?
1、借:本年利润 1900万
贷:利润分配 1900万
提取盈余公积金额如下:
法定盈余公积=1900×10%=190万元;
任意盈余公积=1900×8%=152万元;
盈余公积总额=190+152=342万元
2、借:利润分配 342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90万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152万
梅松公司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00+(1900-342)=1958万元,但由于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8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万
贷:应付股息800万
二、利润分配要怎么交税?
1、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缴纳20%个税。
政策依据:
如果属于分配个人股东的利润,税率是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2、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3、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
附:公司分红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