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三)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申报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是,若电子税务局无“营业账簿”税目,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征纳互动-人工服务”增加税目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