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更新了(20241002更新)

一、重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


二、解读、指引等

  1. 行政处罚法全国人大解读

  2. 新行政处罚法7月15日起施行,全国人大法工委详解十大热点问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


三、行政处罚法发布后的重要文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公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衔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清单列举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事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共计10项:

1.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

2.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3.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4.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

5.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

6.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缴销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7.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

9.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10.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公告明确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公告强调了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三个条件,即一是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主动对当事人适用“首违不罚”。如当事人认为其符合适用“首违不罚”的条件,但税务机关未主动适用的,可以进行申辩并要求适用“首违不罚”。同时,在“危害后果轻微”的认定上,排除了两种情形,即违法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税费损失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不能认定为“危害后果轻微”,不能适用“首违不罚”。

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列举了4个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税务登记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

1.纳税人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且没有违法所得;

2.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3.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且没有违法所得;

4.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相衔接,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稽查局组织听证。”即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稽查局应按规定组织听证,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衔接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规程从规范性文件提升为部门规章,解决了因案情复杂等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法律依据问题。

2.将证据纳入处罚决定书的填写范围。规定在第四十四条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税收违法证据”,与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衔接,强化证据填写要求,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3.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和撤回程序规定。与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衔接,规定在第四十四条明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工作流程。

4.完善处理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工作机制。规定新增第五十八条“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性文书送达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可以依法重新作出:(1)决定性文书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2)决定性文书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3)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性文书的;(4)其他依法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性文书的。”(5)增加暂缓或延期缴纳罚款的规定。新增第五十一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做到税务稽查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明确:“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制定统一监管制度及标准规范,协同推动罚款数额、裁量基准等相对统一。”相邻省市区共同制定行政裁量基准,既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适宜的裁量基准,又有利于在较大范围内实现执法统一。

  1. 长三角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2. 《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3.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辽宁吉林  黑龙江 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4. 《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2号,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 《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6. 《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1.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对于以下五种情形的企业,满足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保持6个月或12个月在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等条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2)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3)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4)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5)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

1.关于失信主体确定标准规定中,把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以上。同时,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

2. 属于下列情形的失信主体,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税务机关确认,不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者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3)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在稽查案件执行完毕前,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3.失信主体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的,税务机关在5日内停止信息公布。以下三类条件的失信主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1)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

(2)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

(3)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

4.对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和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逃骗抗、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罚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四、行政处罚法发布前处罚相关文件等

(一)(2021)《刑法》最新版《刑法(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旧)释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六)国税发〔1996〕190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七)《司法部关于提请明确对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认定问题的函》(司发函〔2004〕212号)

(八)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11〕225号)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

(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第18号令)


五、案例等

  1. 税务总局曝光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

  2. 薇娅偷逃税被罚

  3.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4. 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张恒进行处罚

  5. 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郑爽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6.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郑爽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7. 国家税务总局: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

  8. 新华社:郑爽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

  9. 解放日报·上观评丨郑爽偷逃税案:技艺要过关,道德要过关,法纪底线更要守住

  10.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检查

  11. 税总发〔2018〕153号(规范影视行业秩序)

  12. 十余省市税务部门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通告

  13. 一文读懂逃税罪(刘晓庆税案与范冰冰税案)

  14. 税务部门曝光中介机构等5起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1月)

  15. 广州市税务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平荣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及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该案件答记者问(含新华社评论)(2022年2月16日)

  16. 深圳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2月22日)

  17.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邓伦偷逃税案等3起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3月15日)

  18. 六部门联合查处5起税收违法案件(2022年4月1日)

  19. 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2022年4月15日)

  20.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依法打击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违法犯罪行为

  21. 九部门规范平台经济,依法查处平台经济中的虚开发票、逃税等违法行为

  22.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含答记者问、新华社评论)

  23. 安徽省安庆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4. 福建省泉州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25. 六部门联合查处5起税收违法案件

  26. 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

  27. 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28. 两协会:演员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用现金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

  29. 中国财经报:骗税违规零容忍 守住企业的“保命钱”

  30. 人民网:留抵退税“蛋糕”不容不法分子觊觎

  31. 税务部门公开曝光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自动持续更新)

  32. 网络主播孙自烜因偷逃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上千万元

  33. 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徐国豪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34. 一网络主播因偷逃税被追罚649.5万元

  35.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范思峰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36. 人民网:带货达人别变“逃税典型” 这些税法底线触碰不得
  37. 上海破获首例利用增值税优惠虚开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主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属高学历专业犯罪
  38. 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案件(2021-2022年)
  39. 税务部门发布的9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
  40. 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41. 2023年税务部门曝光的47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30527更新)
  42.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4起打击虚开骗税、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0230113)
  43.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7起虚开骗税、骗取留抵退税、偷逃税案件(20230131)
  44. 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45. 税务部门曝光4起涉税违法违规案例(20230214)
  46. “偷骗税必严打”“违法者必严惩”,湖北、甘肃、安徽、广东、浙江、天津等地税务部门曝光6起涉税违法案件(20230316)

  47. 税务部门公布7起涉税案件(20230406)
  48. 税务部门公布7起涉税案件,涵盖多种涉税违法类型(20230426)
  49. 税务部门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20230517)
  50. 税务部门再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20230609)
  51. 税务部门公布8起涉税案件(20230628)
  52.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案件(20230713)
  53. 专家分析发票虚开风险现状: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
  54. 税务部门公布5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1起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案件(20230728)
  55. 税务部门公布两起偷税案件(20230727)
  56. 税务部门公布4起涉税案件(20230822)
  57. 税局通报三起涉税违法案件,涉及骗取出口退税、加油站偷税等问题
  58. 税务部门公布4起涉税案件(20230916)
  59.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30925)

  60.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对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20231010)
  61. 税务部门公布3起涉税案件(20231014)
  62.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31028)
  63.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31113)
  64. 税务部门公布的40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40531更新)
  65. 财政部对普华永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6. 打击出口骗税有关政策梳理(20240620更新)
  67. 打虚打骗专题学习
  68. 16个税务行政处罚案例

  69. 税务部门公布7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40112)
  70. 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在京召开
  71. 税务部门公布6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40229)
  72.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40428)
  73. 税务部门公布6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0240531)
  74. 税局公布3起税务稽查案例(20240607)


六、财税好文

  1. 一图了解长三角区域申报 发票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 虚开、非法代开发票各省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 一图了解: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4. 新行政处罚法一文全解
  5. 新行政处罚法对税务执法的11处影响
  6. 有哪些税收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
  7. 新《行政处罚法》公布后,税务行政执法应该关注的七大要点

  8. 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十大亮点

  9. 行政处罚法修订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影响

  10. 税务行政处罚与“首违不罚”
  11. 税务稽查移送公安案件能否作出行政处罚归纳
  12. 第1期:新《行政处罚法》的“力度”与“温度”
  13. 第2期:什么是行政处罚,你get了么?
  14. 第3期:新《行政处罚法》的处罚种类
  15. 第4期:两年变五年,新《行政处罚法》助您来维权!
  16. 第5期:新行政处罚法之“首违不罚”及“一事不再罚”
  17. 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行政处罚情况公告
  18.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19. 范冰冰 vs 郑爽;8.8亿 vs 2.9亿
  20. 从网红被查,谈避税与偷税的边界在哪里
  21. 纪检监察办案中常见的36种财务违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全清单
  22. 行政机关向公安移送文件要点归纳
  23. 增值税偷税数额应如何认定?
  24. 核定征收是否能够定性偷税
  25. 一文理清涉嫌犯罪移送、黑名单、联合惩戒、直接判D标准
  26. 思维导图:逃税、虚开、骗税定罪量刑标准
  27. 偷(逃)税的若干梳理(2023年2月更新)
  28. 刑事撤案不影响行政处罚、虚开应考虑主观因素判例
  29. 自然人股东退股,公司未扣缴个税被处高额罚款

  30. 未代扣代缴个税,某平台被罚239万

  31. 企业以报销费用方式发放员工补贴,被处应扣未扣税款1.5倍罚款
  32. 行政处罚法的几种不予处罚情形看企业依法权益维护
  33. 警示:以咨询费名义虚开发票列支工资和开票手续费处罚7700多万案例
  34. 海南省税务局曝光10起涉税违法案件
  35. 个人股转不予处罚经典税案
  36. 律师事务所逃避缴纳税款案例
  37. 某律师事务所逃避缴纳税款案件
  38. 一分钱转账揭开偷税伎俩
  39. 4例不知名个人偷税案,看后有什么感受?
  40. 以案为鉴,防范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
  41. 如何把握“首违不罚”?
  42. 股东借款补缴个税和增值税案例节选
  43. 什么是实质性运营?标准明确了!
  44. 案例:应补税额=罚款=滞纳金
  45. 合同纠纷引出的偷税案件
  46. 判定偷税需要主观故意么?

  47. 一起民事判决书引发的偷税举报案

  48. 案例:大数据是如何发现出混凝土中的偷税证据的

  49. 股权转让被重点稽查的6种行为与股权转让中涉及的40个问题

  50. 基于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对“拒不申报”偷税规定的思考

  51. 偷(逃)税的若干梳理(2024年3月更新)
  52. 纳税信用评价一文全解(2024070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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