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火炬统计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截至2023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在孵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内软件企业,创新型产业集群,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年报。2024年3月13日前,企业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系统打印(有水印)的报表封面(负责人签字+公章)扫描件,报送至所在区市科技局,扫描件命名为“企业名称”,纸质报表留存备查。2.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等统计年报。各单位于2024年3月13日前,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火炬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安排专人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系统退回,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2.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使用培训视频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科技青岛”发布,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