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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2 - 26
    青岛代理记账公司多少钱一年?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开票时税率选择“免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放弃免税,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一经放弃免税,应就全部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征收率为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青岛代理记账公司多少钱一年?百福润财税咨询(Brighture Accountin...
  • 2025 - 02 - 24
    1 青岛代办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  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相关材料?答: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须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2             现在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吗?答: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 2025 - 02 - 21
    青岛中小微企业如何选择代理记账公司?百福润财税咨询(Brighture Accounting & Tax)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22年的服务历史,致力于为中外企业提供财税、法律、审计以及商务服务。我们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财税服务以及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与客户建立信任以及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亦是全球第13大会计机构KRESTON国际成员所(在全球125个国家设有200多家成员机构)。百福润财税咨询在上海、青岛两地设有办公室,我们不仅能够为中外企业提供本土化服务,并且也可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资源对接和服务帮助,国际视野,本土资源。同时,百福润财税也是:➢ 政府小微企业财税代理项目指定单位;➢ 政府中小企业“财税外包”、“出口退税”产品十大金牌服务商;➢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诚信公约签署单位;➢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
  • 2025 - 02 - 18
    《“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推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我国纳税人“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和质量日益提升。2023年10月,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务总局在全面梳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十年成果的基础上再提升再创新,打造并正式发布了“税路通”服务品牌,推出了多项“税路通”知识产品。《“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作为“税路通”知识产品之一,保留了2021年修订版的结构,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及114个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进行归纳整理,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总结共性涉税问题120项,相关政策文件截至2024年6月30日。希望《“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能持续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引,帮助纳税人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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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2 - 1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号)规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5年1月24日
2025 - 02 - 0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新版《指引》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下重要的知识产品之一,旨在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管理、服务内容索引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海外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构建增长友好型环境、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之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2025 - 02 - 0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新版《指引》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下重要的知识产品之一,旨在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管理、服务内容索引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海外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构建增长友好型环境、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之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2025 - 02 - 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二、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同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二)区分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和已实现销售的货物,分别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未作区分的,均视为货物未实现销售,统一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同一项号下的货物,未全部实现销售的,纳税人可按照上款规定进行区分申报,也可将该项号下的全部货物视为未实现销售,统一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三)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关联号申报出口预退税。  三、已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核算期截止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外贸企业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上述核算期是指,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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