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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1 - 06
    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线上渠道:企业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在线填写或下载《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表》模板,填报完毕并导入成功后,完成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线下渠道:持填写完毕的《单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板(excel格式)及《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职工个人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原件前往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理单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2025 - 01 - 05
    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是否可以分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因此,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2025 - 01 - 0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
  • 2025 - 01 - 03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体现自愿、弹性原则,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第二条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第三条 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第四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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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2 - 15
注意啦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现在开始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戳视频,看详情↓↓6386993862458213097398739.mp4注意!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也需要登录个税APP进行操作!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史上最全的专项扣除操作指南。内容有点多,先来个目录:1、“个税APP”具体操作教程2、 7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标准3、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常见困惑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7、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8、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9、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10、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文详解
2024 - 12 -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范围  (一)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二)参加方式。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三)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二、优化产品供给  (一)丰富产品种类。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  (二)做好投资风险提示。金融机构...
2024 - 12 - 04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适用本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第三条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以及其他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职或受雇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其他人员。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业务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规范税务人员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交往行为。 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违规干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对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  第二...
2024 - 12 - 04
252.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发布时间: 2024-11-1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答: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可能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提供不动产转让、出租,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安保服务的征收率为5%,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除上述以外的收入按照3%征收率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附加税费: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印花税: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需要注意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区分项目进行征收。(一)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收入不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收入4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万元的,预扣率20%;...
2024 - 12 - 03
近年来,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疲软,为帮助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外贸挑战,税务部门出台了一揽子稳外贸政策,持续优化服务、坚持创新举措、切实强化监管,助力出口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青岛市税务局于11月12日下午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第二税务分局姜阳副局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助力外贸发展新举措等内容与纳税人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主题:“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下午14:30至 15:30嘉宾:第二税务分局 姜阳副局长主持人:2024-11-12 14:30:06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姜阳副局长就出口退税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姜阳副局长:2024-11-12 14:30:58各位网友,大家好! 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姜阳,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近年来,青岛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支持外贸的职能作用,以外贸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服务举措,落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提升出口退税效率,积极运用“无纸化”、“非接触”、“容缺办”系列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整体提速,对高信用企业推行“即报、即审、快退”。2024年1-10月,全市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远低于6个工作日的全国标准。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助力外贸新业态发展等内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地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出口退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安安:2024-11-12 14:43:11我公司是做跨境电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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