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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8 - 22
    7月1日,经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新《公司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行政审批局整理了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请查收。依据新《公司法》,股东不实缴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有哪些?1.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具体规定: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九条 发起人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购的股份的,其他发起人与该发起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解析:股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具有互相监督出资到位的义务。因此新《公司法》明确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对其他股东/发起人应当实际缴纳的出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注意...
  • 2024 - 08 - 21
    7月1日,经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新《公司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行政审批局整理了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请查收。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5年最长认缴期限规则,《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为存量公司调整预留较为充足的时间。不采用“一刀切”的做法,有利于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出发点,结合公司和股东实际,逐步考虑、分批调整,以确保市场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若202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存量公司尚未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减资并不是唯一选择,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调整。1.缴足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合理确定出资期限,在3年过渡期内(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且并不要求一次性到位,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次逐步缴足注册资本。2.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
  • 2024 - 08 - 20
    注册助业                                                                          你问我答7月1日,第五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了!市行政审批局整理了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请查收。问公司按照新《公司法》调整出资期限后需要履行哪些义务?答新《公司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
  • 2024 - 08 - 19
    注册助业                                             你问我答7月1日,第五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了!市行政审批局整理了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请查收。问新《公司法》实施后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申报?答新《公司法》对原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全部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时需实缴全部股款。也就是说,202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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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15
原告: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被告:滕某某。被告:万某某。无锡某某木业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0万元,股东为滕某某、万某某,分别认缴出资18万元、12万元,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9年8月31日前,实缴出资额均为0元。2023年7月25日,法院作出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9月19日,作出XX号决定书,指定XX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管理人。02  原告诉求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滕某某向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缴纳出资款18万元;2.请求判令万某某向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缴纳出资款12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滕某某、万某某系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股东,分别认缴出资18万元、12万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39年8月31日前,均未实缴出资到位。现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已被法院受理,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管理人有权追收各股东的未缴出资。03  被告答辩滕某某答辩称:其未履行出资义务,但其为挂名股东,帮胡某某代持股权,其本人仅为无锡某某木业公司普通工作人员,未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万某某答辩称:其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其参与投资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系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邀请,因当时无锡某某木业公司未成立,故投资款系其以个人账户汇入胡某某账户12万元。万某某分别于2019年8月8日、9月23日分别向胡某某转账5万元、7万元,均备注投资款。2019年12月4日,万某某通过微信向胡某某发送“全部投资款合计12万全部到位了”,胡某某回复“OK”。04  法院裁判法院已于2023年7月25日裁定受理了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此时滕某某、万某某作为公司认缴出资的股东,不再享有认缴出资的期限利益,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因此,无锡某某木业公司有权要求滕某某、万某某及时补足未缴出资。关于滕某某抗辩其仅系...
2024 - 07 - 14
一、什么是存量公司?从出资期限的角度,在2024年7月1日前注册的公司都属于存量公司。二、哪些公司需要调整出资期限?1.对于存量公司: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1)有限公司:最长8年(3+5)①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前的,不须调整。②出资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出资期限,最晚应当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2)股份公司:最长3年发起人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纳出资。2.对于新设公司:2024年7月1日后设立的1)有限公司:出资期限为5年。2)股份公司:没有出资期限,股份公司成立前发起人应全额缴纳股款。三、原来认缴的出资额太高,不能按期出资怎么办?1.减资如果公司不存在债务或债务较少,可以通过减资程序调减股东的认缴额。1)等比例减资:如全体或多数股东均存在天价认缴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相应减少股东的出资额或者股份。等比例减资不会改变股权结构。2)定向减资:如少数股东存在天价认缴,或者缺乏出资能力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减少该股东的出资额或者股份。定向减资会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原来的大股东可能会失去控制权,或者变成小股东。2.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减轻出资压力。转让股权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建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最好约定“受让人未按期缴纳出资导致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的,受让人须支付违约金”等条款,以督促受让人及时出资。3.注销公司,重新注册如公司自身财产可以清偿债务的,可以选择注销公司。如公司自身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注销前,公司还需实缴出资以清偿公司债务。四、可以在出资期限的最后一天缴纳出资吗?可以。但是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立即向公司缴纳出资,也就是“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五、没有按期缴纳出资对股东有...
2024 - 07 - 14
新设立的企业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已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何时起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不再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何时起不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七个热点问答看过来↓一、我公司是2024年6月新设立的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二、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答: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判定?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小型微利企业的判...
2024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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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12
导读:2023年12月29日通过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生效。本次修订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是自1993年公司法诞生以来修改范围最大、改变最为彻底的一次修法,对我国公司类商事司法有着重大影响和指导意义。因涉及众多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于同日公布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处理新公司法的溯及力问题。作为本次修订的亮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董事涤除制度、关联公司连带责任制度、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资责任等在实践中能否受到青睐?司法效果如何?本文特整理全国各地法院适用新《公司法》的“首例”案件,供读者参考。一、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适用新《公司法》首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基本案情】李某曾系某文化公司员工。2023年1月,因公司拖欠工资,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调解,李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李某拖欠的工资70000余元,仲裁委据此作出了生效调解书。后因公司未按期履行债务,李某以公司为被执行人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西城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而后,李某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追加某文化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被执行人,承担公司对李某某所负债务。张某系某文化公司持股比例60%的股东,认缴出资额180万人民币,认缴出资日期为2052年3月15日。北京西城法院收到追加执行人申请后,作出了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定书。张某不服,向北京西城法院提起本案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自己在认缴出资年限未届满前仍享有期限利益,该文化公司不符合破产情形,不应直接适用加速到期规则,追加自己为共同被执行人。【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根据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依法适用新修订...
2024 - 07 - 1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2310.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2024年7月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877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101元。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24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754元,下限为20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月缴存金额低于下限的...
2024 - 07 - 10
青岛: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企业队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附件3)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青岛市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青岛市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
2024 - 07 - 09
案例:部分园区注册公司被收回财政补贴并加算利息1、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公告岳阳泓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管委会于2023年6月28日向你公司作出《临湘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标准化厂房入园合同》的决定》,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将文书送达给你公司,我管委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临湘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标准化厂房入园合同》的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标准化厂房项目入园合同书》,岳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产业扶持资金500万元,并按银行利率承担自拨付之日起至偿还日止期间的利息。你司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岳阳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告人:临湘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公告岳阳蓝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我管委会于2024年4月10日向你公司作出《临湘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标准化厂房入园合同》的决定》,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将文书送达给你公司,我管委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临湘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标准化厂房入园合同〉的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标准化厂房项目入园合同书》,岳阳蓝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产业扶持资金1800万元,并按银行利率承担自拨付之日起至偿还日止期间的利息。你司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岳阳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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