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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2 - 23
    拆解多层“嵌套” 追征合伙企业少缴税款2024年02月2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作者:融亦 黄光炜 翟真真 李伟松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前海税务局),根据江苏南通市税务部门来函提供的线索,对深圳A合伙企业实施核查,确认该企业作为南通某合伙企业的合伙受益方,在南通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未依法申报缴纳税款。该局依法对A合伙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及滞纳金167.64万元的处理决定。厘清合伙关系,明确纳税义务2023年3月,前海税务局收到江苏省南通市税务部门的一份函件。来函称位于深圳的A合伙企业与南通B合伙企业存在“多层嵌套”式合伙关系,南通B合伙企业此前减持其投资持有的无锡Z上市公司股份,并且在持股期间,企业还收到Z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上述收益均需缴纳税款,建议前海税务局核查相关问题,避免国家税款流失。前海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税务人员收到线索后,立...
  • 2024 - 02 - 22
    问: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什么减免优惠?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 2024 - 02 - 21
    问餐饮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是“生活服务”的其中一种。餐饮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PS: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问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员工餐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不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问餐饮企业收到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2024 - 02 - 20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火炬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截至2023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在孵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内软件企业,创新型产业集群,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二、填报要求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年报。2024年3月13日前,企业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系统打印(有水印)的报表封面(负责人签字+公章)扫描件,报送至所在区市科技局,扫描件命名为“企业名称”,纸质报表留存备...
  • 2024 - 02 - 19
    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规定的74个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十五条第(十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外,公司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也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这是《公司法》有关公司自治的诸多规定之一,意味着《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会通过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在公司章程中自主规定除法定必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纵观《公司法》,公司章程可以自主规定的除法定必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主要有以下74项:1.公司的营业期限法律依据:❶《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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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7 - 01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二、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宣传,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名单。现有数据可以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可由企业向核定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要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并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  四、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
2022 - 06 - 13
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近期,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中宏顺发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0.14万元,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近期,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天津某钢管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款、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5.41万元。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虚开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河北省沧州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近期,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南皮县振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1.8万元。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呼伦贝尔市泰森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4.17万元。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
2022 - 06 - 07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我们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以来一直享受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政策,听说今年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又加大了力度,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国家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22年,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这次新政策的受益群体,我想问一下,企业该怎样判断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呢?   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企业可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以上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
2022 - 05 - 18
NO.11.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2.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3.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缴个税吗?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
2022 - 05 - 18
01恭喜这些企业不用交残保金了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划重点!残保金新政的4大变化!1、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02残保金减负新规多地已出台正式文件好消息来了,为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残保金实行了减负落地政策,比如山东的这条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我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分档减免残保金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各用人单位残保金应缴费额计算办法,严格按照鲁财税〔2020〕1号文件执行。全国各地应该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政策,在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可以具体问问当地的相关部门,看看是否有相应的残保金减负政策。03什么是残保金?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
2022 - 05 - 11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现将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2.2019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二、认定程序(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二)注册登记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注册操作程序见附件1),依据网站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三)网络填报2022年度高企认定仍旧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统筹评审方式进行。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封皮并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一并上传。上传材料需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负主体责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作出承诺,最终上缴存档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注意:①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系统填报数据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企业完成材料上传后,务必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参照表》(附件3)进行自检,确认上传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②证明材料上传要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每部分(如:知识产权情况表、企业研究开...
2022 - 05 - 11
案例一 合同影响发票我们公司自己没有汽车,若是跟车主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这属于私车公用,必须取得租车费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若是没有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而是签订《运输合同》,这属于货物运输服务,必须取得运输费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总结:合同影响发票。案例二 合同影响税率我们公司从事餐饮酒店厨房设备保养的,主要是从事酒店厨房设备的日常检测、维护,使之干净、整洁、运行正常等业务,设备保养过程中也会使用一部分维修用件。若是签订的是《设备维修合同》,开具的发票也是:修理费,则会导致增值税适用税率13%。但是:若是没有签订《设备维修合同》,而是签订《设备保养合同》,发票按照保养来开具,应属于“其他现代服务”,一般计税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总结:合同影响税率。案例三 合同影响计税方法我建筑工程公司给甲方进行道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自行购置了交通标牌等辅助材料。若是跟甲方签订的包工包料的《道路施工合同》,则适用一般计税。但是:若是跟甲方签订的甲供材的《道路施工合同》,则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总结:合同影响计税方法。案例四 合同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我商贸公司销售了一批商品,货物今年年初就发出了,但是到今年4月份尚没有开具发票没有收到款项。若是跟客户签订的现销合同,则货物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但是:若是跟客户签订的是分期收款或者赊销销售方式的合同,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总结:合同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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